評價結論
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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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 (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及《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的有關規定,該項目屬于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屬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
通過各方面資料的綜合分析,本項目只要在設計、施工和運行階段認真落實可研報告和本報告中提出的職業病危害措施及建議,本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企業職工的職業健康可以得到保障,在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方面可以達到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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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1) 企業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2012]47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的要求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衛生檔案內容。
(2) 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3) 在使用有害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針對實際情況,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 158-2003)設置當心中毒、注意防塵、注意高溫、噪聲有害、戴防護鏡、戴防毒面具、戴防護手套、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警示標識。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應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圖形、警示線、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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